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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金剛石:11月4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日漲跌幅限制不變

2020-11-03 01:49:10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駱民)豫金剛石公告,因公司涉及未履行審批程序被判決承擔擔保責任的余額較大,且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部分債務方為失信被執行人,資產存在被扣押、凍結和查封的情形,上述違規擔保和資金占用情況預計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9.4條、9.5條的相關規定,目前公司情況構成《上市規則》第9.4條所述“公司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公司股票觸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將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3日開市起停牌1天,將于2020年11月4日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4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豫金剛石”變更為“ST金剛”;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不變,仍為20%;股票代碼不變,仍為300064。

關鍵詞: 豫金剛石:11月4日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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