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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勝: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主的格局應予以堅持

2020-09-16 11:08:16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9月14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指出,我國金融業實行的是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主的架構。這種格局是在長期實踐中探索形成的,符合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的現狀,應當予以堅持。

潘功勝指出,在國際上,主要的經濟體也都大多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由金融子公司實行分業經營。這種制度框架的安排,使股權結構和組織架構更加簡單、明晰、可識別,有利于更好地隔離風險,加強集團整體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也符合現代金融監管的要求。

他稱,《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下稱《金控辦法》)的實施,實際上是對當前我國金融業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主的格局的完善和補充。

《金控辦法》中有明確的一些表述: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統一的股權投資與管理,其控股的金融機構經營具體金融業務,堅持分業經營;人民銀行從宏觀審慎管理的角度,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整體監管;金融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機構實施分業監管。

“從這些表述中大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金控辦法》的實施不改變我國現行金融業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主的格局,是對現行格局的完善和補充。人民銀行也將與相關部門建立跨部門工作機制,加強監管協作與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共同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規范健康發展。”潘功勝稱。

關鍵詞: 分業監管 分業經營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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