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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人用假身份證騙貸被判刑

2020-09-20 17:48:05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沙9月20日電(記者 劉良恒)想獲得銀行貸款,自身條件又不符合要求,便打起歪主意。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近日判決一起使用虛假身份證件案,蔡某舉等3名被告人使用虛假身份證騙取銀行貸款被法院判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蔡某舉系益陽市某塑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因該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蔡某舉欲以其與蔡某夫、蔡某能共有的位于益陽市滄水鋪鎮滄水鋪村的一棟4582.64平方米的房屋作抵押物,為其公司向銀行貸款600萬元。2015年2月4日,為確保公司順利取得貸款,蔡某舉在銀行辦理600萬元貸款面簽時,讓被告人張某某與被告人賀某使用其提供的虛假身份證,冒充蔡某夫、譚某夫婦與銀行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幫助該公司取得了600萬元貸款。

2016年2月3日,在益陽市某塑業有限公司清償600萬元銀行貸款后,蔡某舉又采取上述方式為該公司向銀行貸款600萬元。張某某和賀某又分別冒充蔡某夫、譚某與銀行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2019年3月11日,被告人張某某、賀某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上述事實;同年4月3日,被告人蔡某舉向公安機關投案,也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赫山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蔡某舉、張某某、賀某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3人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可從輕處罰。據此,該院以被告人蔡某舉犯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以被告人張某某犯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以被告人賀某犯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巖

關鍵詞: 湖南:3人用假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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