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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支持農村集體經濟 用活用好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政策

2020-10-15 18:30:39來源:觀點地產網  

10月15日,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大力發展農村市場主體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十八條措施》的通知。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在盤活農村資源要素方面,通知提到,支持社會資本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深度合作。放寬社會資本進入農村的限制,制定社會資本下鄉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清單外領域全面取消許可和審批,實行“承諾即入制”。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以資源資產作價入股、資產托管、租賃、承包經營等多種經營模式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建農業產業園、創新創業園、農業科技園和鄉村旅游示范區。政府投資、扶貧資金、涉農財政項目投資可作為資本金,入股經營主體獲取分紅收益。

此外,創新做好村莊規劃編制。支持投資鄉村建設的企業積極參與村莊規劃工作,探索規劃、建設、運營一體化。集體經濟項目年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行政村,由市縣統籌安排給予一定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用于集體經濟發展,禁止用于房地產開發。

通知還提到,用活用好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政策。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村莊內零星、分散的集體建設用地先行組織復墾為農用地后,將騰挪出的建設用地指標調整到其他適宜地區入市。

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鼓勵農戶自行通過協議將閑置宅基地或閑置農房流轉給經營者,或將閑置宅基地統一流轉給村組織,由村組織自行經營或對外招商經營;盤活鄉村閑置公益設施,將失去教育功能的閑置校舍以“零租金”形式交由村集體單獨經營或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經營。可依法將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入市或合作聯營等方式開發利用。

通知表示,建立城鄉統一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健全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逐步將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資產的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股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農業生產設施使用權等納入交易范圍。海口、三亞率先建成產權交易市場并投入運營,其他市縣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盡快啟動建設。

關鍵詞: 海南省支持農村集體經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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