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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出爐 將分五級分類監管

2021-01-13 17:55:01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月13日消息(記者 馬文靜)為健全消費金融公司風險監管制度體系,強化分類監管,推動消費金融公司持續健康發展近日,銀保監會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從總體上對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工作作出安排。

根據《辦法》,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要素共5項:公司治理與內控、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專業服務質量、信息科技管理,各部分權重占比分別為28%、12%、35%、15%、10%。

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級、2級(A、B)、3級(A、B)、4級和5級。評級結果數值越大表明機構風險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監管關注。例如,《辦法》指出,對于監管評級為4級的消費金融公司,監管中應給予密切關注,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經營狀況、降低風險水平、補充資本金,必要時可依法采取限制高風險業務活動、限制股東權利、限制分配紅利、責令調整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監管措施。對于監管評級為5級的消費金融公司,應責令提交合并、收購、重組、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救助計劃,或依法實施接管;對無法采取措施進行救助的公司,可依法實施市場退出。

《辦法》指出,消費金融公司的監管評級結果應當作為監管機構衡量公司經營狀況、風險管理能力和風險程度,以及在此基礎上制定監管規劃、配置監管資源、采取監管措施和行動的重要依據,還應作為消費金融公司市場準入事項的參考因素。

對于監管評級操作程序,《辦法》明確,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分為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初評、銀保監會復核、反饋監管評級結果、檔案歸集等環節。評級工作原則上應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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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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