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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對“套路貸”虛假訴訟違法犯罪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2021-11-09 14:15:47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1月9日消息 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表示,虛假訴訟敗壞社會風氣、妨礙公平競爭、損害司法權威、阻礙法治建設,社會影響十分惡劣。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治力度的要求,多措并舉,重拳整治虛假訴訟。其中,2017年至2020年,全國法院共查處虛假訴訟案件1.23萬件,在黑龍江鴻基米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執行異議之訴63件系列虛假訴訟案件中,全部頂格處罰,合計罰款6300萬元;共審結涉虛假訴訟刑事案件2079件,案件數量逐年大幅上升,包括林某某勾結公證員詐騙老年人房產“套路貸”涉黑案、虞某某特大“網絡套路貸”專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

賀小榮介紹稱,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法院整治力度加強,虛假訴訟也呈現出新特點、表現出新花樣,為進一步深入整治虛假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調研、廣泛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刑法、民事訴訟法等規定,制定了《意見》。

據悉,《意見》共24條,主要規定了工作總體要求、加強甄別查處、整治重點領域虛假訴訟、嚴格刑事追責、加強隊伍建設、開展系統整治六個方面內容。

具體而言,加強甄別查處方面,《意見》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了哪些情形屬于虛假訴訟,為認定虛假訴訟提供了“標尺”;總結了虛假訴訟八大特征表現,為甄別虛假訴訟提供了指南;列舉了十類常見虛假訴訟,為整治虛假訴訟劃出了重點。《意見》第六條至第十條構建了貫穿立案、審判、執行全流程的虛假訴訟整治機制。要加強立案預警,發現涉嫌虛假訴訟的,既要對行為人進行警示提醒,又要對辦案人員進行標記提醒,嚴把案件入口關;加強事實調查,通過依職權調查取證、嚴查調解協議等方式,嚴把案件事實關;加強執行審查,重點查處執行異議、復議、參與分配等程序中虛假訴訟,把好案件出口關,力爭不讓一個虛假訴訟進來,力保不讓一個虛假訴訟出去。

整治重點領域虛假訴訟方面,《意見》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規定了執行異議之訴、民間借貸、房屋買賣合同等虛假訴訟易發領域整治工作要求。2017年至2020年,查處執行異議之訴虛假訴訟年均增速高達61.11%。《意見》要求嚴格審查執行異議之訴全案證據,審慎對待當事人自認,嚴防當事人惡意串通逃避執行。民間借貸歷來是虛假訴訟高發易發領域。2020年共查處虛假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772件,占查處的民事虛假訴訟案件的53.09%。《意見》要求嚴格審查通過循環轉賬、“斷頭息”等方式虛構借貸、虛增本金的違法行為,嚴守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近年來通過虛假訴訟逃避房屋限購、限售政策的現象有所抬頭。《意見》規定,為規避調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虛構房屋買賣合同關系提起訴訟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虛構購房資格參與司法拍賣房產的,應當認定拍賣行為無效。

嚴格刑事追責方面,《意見》對懲治涉虛假訴訟刑事犯罪提出總體從嚴、打擊重點、刑民協同三方面要求,從嚴追究虛假訴訟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套路貸”虛假訴訟違法犯罪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在信息溝通、線索移送、查假糾錯等方面做好刑民協同,既要打擊虛假訴訟,更要依法救濟受害人權利。

賀小榮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為深入整治虛假訴訟還將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進一步扎緊制度的籠子,壓縮虛假訴訟存在的空間,實現對虛假訴訟標本兼治,為誠信社會、法治國家建設作出應有貢獻。

關鍵詞: 最高 高法 套路 套路貸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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