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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允許險資參與證券出借業務

2021-12-04 18:41:06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金參與證券出借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規范保險資金參與證券出借業務行為,有效防范風險。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進行分類監管,根據償付能力、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投資管理能力、監管評級等,差異化設置保險機構參與證券出借業務的審慎性監管條件;另一方面,引導保險機構加強借入人管理,根據業務模式、風險程度的差異,設定不同的借入人標準,切實防范信用風險。加強風險防控方面,《通知》明確要求保險機構作為證券出借人應當加強風險識別、計量、評估與管控,定期對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交易對手集中度風險等進行壓力測試,對交易額度實施動態管理和調整。

證券出借業務是境內外資本市場提高二級市場流動性的常見交易制度,發展較為成熟。截至2020年末,全球證券借貸業務存量規模已達2.3萬億歐元。

在境內市場,債券出借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發展較為迅速,截至2021年9月末,境內債券借貸規模8041億元,境內轉融通出借余額1692億元,社保基金、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市場主體均已獲準參與。

保險資金作為資本市場重要參與者,債券、股票等證券資產持有期限較長、存量規模較大,具有盤活存量資產、提升投資收益的需求。

銀保監會表示,《通知》的制定,有利于豐富保險資金的運用方式,更好發揮保險資金機構投資者作用,優化資本市場供需結構,提升市場流動性和活躍度。

(總臺央視記者 王善濤)

關鍵詞: 險資 證券出借業務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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