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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 ST華鈺擬遭處罰

2021-12-31 10:40:17來源:證券市場紅周刊  

2021年12月30日,ST華鈺發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西藏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1]3號)。

經查,道衡投資、華鈺礦業涉嫌違法事實如下:一、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 ;二、未及時披露道衡投資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賣情況。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股權代持協議、會計憑證、華鈺礦業定期及臨時 報告、拍賣公告、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據了解,目前ST華鈺收到的只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最終的結果還需要等待《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確認,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間買入,并在2021年9月1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2005 年)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證券法》(2019年)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擬決定: (一)對道衡投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二)對華鈺礦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80萬元罰款;(三)對劉建軍給予警告,并處以140萬元罰款;對劉桂英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徐建華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元罰款;對孫艷春處以60萬元罰款;對邢建軍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ST華鈺還在公告中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本次行政處罰最終結果以西藏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公司本次收到的《告知書》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將吸取教訓,強化內部治理的規范性,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記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2月30日,ST華鈺收盤價為13.14元。接下來,對于公司的相關事件進展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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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 ST華鈺擬遭處罰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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