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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速遞!*ST同洲說明出售資產進展情況

2022-08-25 09:49:22來源:證券市場紅周刊  


(資料圖)

2022年8月24日,*ST同洲發布了關于出售資產的進展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南通同洲與江蘇通明于2022年7月4日簽訂了《關于南通同洲電子有限責任公司房產及土地轉讓協議》,轉讓協議于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關于出售資產的議案》后正式生效。

2022年8月23日,南通同洲與江蘇通明已按照《轉讓協議》的相關約定,辦理完成了標的資產的產權過戶手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同洲已收到履約保證金、首付款合計 3540萬元。

根據《轉讓協議》的約定,江蘇通明需在標的資產過戶完成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南通同洲賬戶轉入剩余總價款70%即8260萬元。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交易的后續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除了上述事項,公司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市場關注。據了解,隨著公司違法事實的確認,相關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已經開始維權。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間買入,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征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關于公司的違法事實,從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二、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三、虛構銷售收入。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一、對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二、對袁明給予警告,并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3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60萬元罰款;三、對顏小北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元罰款;四、對袁團柱給予警告,并處以15萬元罰款;五、對歐陽建國、王紅偉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六、對賀磊、潘玲曼、吳遠亮、王健峰、王特、侯頌、李寧遠、陳友、肖寒梅、劉一平、王洋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接下來,我們仍將持續跟蹤相關事件的進展,而符合維權條件的中小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關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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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ST同洲說明出售資產進展情況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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