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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等 24 部門 關于印發《郴州市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 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2023-08-01 19:33:52來源:紅網  

郴州市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扎實做好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和《退役軍人事務部等 20 部門關于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湖南省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結合郴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歷次會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新形勢,順應廣大優撫對象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堅持國家和社會相結合的工作方針,秉持體現尊崇、體現激勵的政策導向,因地制宜、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逐步建立健全優待政策體系,營造愛國擁軍、尊重優撫對象濃厚社會氛圍,不斷增強優撫對象的獲得感、幸福感、榮譽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現役與退役銜接。在加強軍人軍屬優待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完善優撫對象優待政策制度,更好地體現政府和社會對國防貢獻的褒揚。

堅持優待與貢獻匹配。綜合考慮優撫對象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所作貢獻,給予相應優待,樹立貢獻越大優待越多的鮮明導向,促進優待工作更加科學規范。

堅持關愛與管理結合。根據優撫對象的現實表現,給予必要的獎懲,引導優撫對象珍惜榮譽,自覺做愛國奉獻、遵紀守法、誠信明理的公民。

堅持當前與長遠統籌。以國家和湖南省政策文件規定的優待目錄為基礎,立足當前郴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立郴州市基本優待目錄清單,逐步拓展優待領域,豐富完善優待內容;注重長遠可持續發展,統籌規劃優待政策制度,不斷健全完善優待工作體系。

(三)目標任務

建立符合郴州實際,優待對象明確、內容清晰、待遇平衡、管理有序的優待工作運行機制,形成多方共參與、內容可擴展、責權相統一、監管有力度的優待工作格局,不斷滿足廣大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對美好生活的期待。

二、優待內容

(一)榮譽激勵。著眼建立健全優撫對象榮譽體系,進一步強化精神褒揚和榮譽激勵。為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按規定制發優待證,為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為入伍、退役的軍人舉行迎送儀式。春節、八一以發慰問信、走訪慰問、召開座談會、舉辦聯誼活動等多種形式向優撫對象表達黨委和政府的關懷。邀請推薦優秀優撫對象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將服現役期間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名錄載入地方志。對個人立功、獲得榮譽稱號或勛章的現役軍人,由當地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給其家庭送喜報。優先聘請優秀優撫對象擔任編外輔導員、講解員等,發揮其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優勢作用。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的廣播視頻等載體和形式,宣傳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中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跡,不斷擴大榮譽優待的范圍和影響。

(二)生活優待。落實國家撫恤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及時調整并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待遇標準。調整定期撫恤補助標準時,適當向貢獻大的優撫對象傾斜。對生活發生重大變故遇到突發性、臨時性特殊困難的優撫對象,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難的,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新時代困難退役軍人軍屬幫扶援助工作的意見》和郴州市相關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幫扶援助。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建檔立卡工作。將符合政策規定的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退役軍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在審核確認時,現役軍人家庭優待金、優撫對象所享受的優撫待遇、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謀職業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退役軍人家庭中符合條件提標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按政策規定增發低保金。烈士父母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優待關愛。鼓勵慈善公益組織、愛心企業、愛心人士、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幫扶援助工作。逐步完善現役軍人配偶隨軍就業創業政策,以及隨軍未就業期間基本生活補貼制度。配偶隨軍前在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安排到相應的工作單位。配偶隨軍前從事其他工作或無工作單位的,由安置地政府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培訓,協助實現就業。舉辦退役軍人軍屬專場招聘會,促進困難退役軍人軍屬就業。鼓勵民營企業吸收安排復員退役軍人和現役軍人家屬就業,依法落實國家相關稅費優惠政策。

(三)養老優待。加強光榮院、優撫醫院體系的規劃建設,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鰥寡孤獨的優撫對象實行集中供養。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光榮院提供社會捐助和服務。對常年患病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優撫對象以及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現役軍人的父母,優先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積極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優撫對象提供優先、優惠服務。現役軍人父母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以下簡稱“三屬”),申請到公辦養老機構養老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優撫對象,提供適度的優惠服務。郴州市城區優撫對象逝世時享受五項基本喪葬服務費補助和減免。

(四)醫療優待。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門診、掛號、繳費、取藥等窗口設置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服務窗口,張貼優先標識,對持有效證件的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持湖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制發的優待證(以下簡稱湖南制發優待證)的退役軍人和“三屬”,在有效保障急危重癥患者診療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分級診療原則實行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檢查檢驗、優先繳費、優先住院、優先取藥等便捷服務。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應設立導醫和志愿者服務人員,導診臺處設置“軍人軍屬服務接待點”醒目標識,對老年體弱和行動不便的殘疾軍人,提供導診、陪診、協助取藥等服務。對急危重癥的現役軍人實行“先救治、后付費”的急診綠色通道服務。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形式多樣的醫療優先優待服務。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優先為傷病殘、老齡優撫對象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郴州市優撫醫院為持湖南制發優待證的退役軍人、“三屬”和現役軍人家屬優惠體檢,提供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和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各縣市區、各綜合醫院為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提供便捷的醫療結算服務。按照《湖南省醫療救助辦法》,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困難退役軍人,在年度救助限額內,對照同類—困難人員醫療救助標準提高 10%比例給予救助。

(五)住房優待。適應國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發展要求,逐步完善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改善優撫對象基本住房條件。在審查優撫對象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時,現役軍人家庭優待金、優撫對象所享受的優撫待遇、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謀職業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優撫對象,在公租房保障中優先予以解決。對符合條件租住公租房的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按規定減免租金,其中: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含“三屬”、殘疾軍人、在鄉老復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帶病回鄉退役軍人、榮獲平時二等功或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退役軍人)和有重大疾病的租金全免,其他優撫對象按核定標準租金 20%收取,持有特殊門診證明的按核定標準租金 30%收取,困難退役軍人軍屬按核定標準租金 80%收取。對居住農村的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國家或地方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相關項目范圍。

(六)教育優待。認真落實現有教育優待政策,不斷豐富優待內容。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可以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隊駐地,或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根據軍人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意愿就近就便優先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或幼兒園、托兒所;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按照高校招生當年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優待政策執行。駐偏遠海島、高原高寒等艱苦地區現役軍人的子女,在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易地優先就近就便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幼兒園、托兒所,按規定享受學生資助政策。現役軍人子女未隨遷留在原駐地或原戶籍地的,在就讀地享受當地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部隊駐地在鄉鎮或鄉村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安排到城區學校就讀。現役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軍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湖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政聯〔2012〕1 號)規定和郴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給予優待。按照國家和省關于高校考試招生制度要求,落實烈士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按照國家規定,落實對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免試專升本、攻讀碩士研究生等優惠政策。優先安排殘疾軍人參加學習培訓,按規定享受國家資助政策。退役軍人按規定免費參加教育培訓。優先選派農村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參加農業技術培訓,鼓勵他們在鄉村振興中干事創業。

(七)文化交通優待。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圖書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等,對現役軍人、殘疾軍人、退役軍人、“三屬”提供免除首道門票等優待。現役軍人、殘疾軍人、退役軍人、“三屬”乘坐省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隨同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北湖機場、火車(高鐵)站以及有條件的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應當劃定專屬等候區域供優撫對象優先使用。現役軍人、殘疾軍人、“三屬”在省內免費乘坐市區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退役軍人免費乘坐市中心城區公共汽車。殘疾軍人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民航班機享受減收正常票價 50%的優惠。各類非居住區的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對持有本人殘疾軍人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的殘疾軍人駕駛的本人專用車輛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八)其他優待。采取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等方式,積極引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為優撫對象在就業創業、養老、醫療、康復、心理疏導等方面提供服務。建立退役軍人志愿服務隊伍,組織開展為優撫對象服務的志愿活動,并作為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工作內容。有條件的縣市區可成立退役軍人關愛基金會,通過政府引導、社會捐贈、企業支持等方式籌集資金,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基金會章程用于優撫對象中生活困難人員的走訪慰問、幫扶解困、就業援助等。通過項目扶持、稅費減免、優惠貸款等政策,支持退役軍人返鄉興業創業。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服務。公證機構辦理“三屬”繼承公證的,提供綠色繼承公證服務。鼓勵物流、金融、餐飲、住宿、商貿、通信等領域企業為優撫對象提供優待服務。鼓勵銀行為優撫對象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各地影(劇)院在放映(演出)前義務播放愛國擁軍公益廣告或宣傳短視頻。鼓勵各類文化旅游設施、景點和影(劇)院、歌舞團、歌唱團、曲藝團等文藝演出機構為軍人軍屬和持湖南制發優待證的退役軍人、“三屬”提供票價減免優惠。除郴州市基本優待目錄清單明確的優待內容以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通過與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簽署協議的方式,參與提供規范化、便捷化、個性化的優待服務,協議服務的具體內容應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監管監督。

三、管理機制

(一)建立優待證制度。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原則,按規定為退役軍人和“三屬”制發優待證,作為享受相應優待的有效證件。殘疾軍人憑殘疾軍人證,軍隊離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軍士)憑離休干部榮譽證、軍官退休證、文職干部退休證、士官(軍士)退休證,現役軍人憑軍(警)官證、士官(軍士)證、義務兵證、學員證,在職文職人員憑文職干部(人員)證等有效證件享受相應優待,現役軍人家屬憑部隊制發的相關證件享受相應優待。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照《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對優待證實施管理。

(二)明確優待目錄。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在建立完善優待政策制度、逐步健全優待工作體系的同時,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明確當前一個時期需要落地見效的基本優待目錄清單。隨著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需要以及優待工作不斷創新,郴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會同軍地有關部門,結合郴州實際,適時調整更新市級優待目錄,充實完善優待項目,及時向社會發布,組織抓好落實。

(三)完善獎懲措施。建立健全獎懲結合、公平規范、能進能出的優待動態管理機制,激勵優撫對象發揚傳統、珍惜榮譽保持良好形象。對積極投身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新的突出貢獻受到表彰的優撫對象,可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依法被刑事處罰或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影響惡劣的,違反《信訪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挑頭集訪、鬧訪被勸阻、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現役軍人被除名、開除軍籍的,取消其享受優待資格,已頒發優待證的由當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收回或停用。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挑頭集訪、鬧訪被取消優待資格后能夠主動改正錯誤、積極消除負面影響的,經當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同意,可以恢復優待資格。

四、組織領導

(一)壓實工作責任。做好優待工作是黨、國家、軍隊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軍地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動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形成統籌推進、分工負責、齊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發揮組織和督導作用,健全監督檢查、跟蹤問效和通報具體辦法,推動優待工作落地見效。軍地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服務優撫對象、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的職責,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全力抓好本系統優待工作任務的有效落實。

(二)嚴密組織實施。軍地各有關單位要把優待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評范疇,作為參加雙擁模范城(縣)、模范單位和個人評選的重要條件,作為文明城市、文明單位評選和社會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標準、細化舉措,制定路線圖、時間表,做到各項工作任務有部署、有督促、有總結。強化監督檢查和懲戒激勵措施,嚴格跟蹤問效和通報制度,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宣傳選樹先進典型,對消極推諉、落實不力的要及時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嚴肅問責。

(三)強化教育引導。深入宣傳新時代國家和省、市頒布出臺的優待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優撫對象充分認識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愛,準確領會優待工作的原則、內容和要求,合理確立政策預期,依法按政策享受優待。大力宣揚優秀優撫對象先進事跡,引導退役軍人保持發揚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積極為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作貢獻。加強愛國擁軍和國防教育,動員社會各界自覺擁軍優屬,營造愛國擁軍、心系國防濃厚氛圍,推動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現役軍人軍屬同時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其他優待。

院士和專業技術三級以上,以及相當職級現役干部轉改的文職人員,按照本實施意見有關現役軍人的優待規定執行;在國家出臺關于其他文職人員的具體優待辦法前,其他文職人員參照現役軍人享受本實施意見有關優待。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本實施意見的具體解釋工作,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我市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各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會同軍地有關部門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當地基本優待目錄清單,并報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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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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